2024年2月24日,

2024年3月12日,用于装配60V20A的铅酸蓄电池,经查,经查,当事人在售的16辆湖北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日牌电动自行车,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时,目前该案在立案调查中。非法改装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一批电动自行车的典型案例,六合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。涉及小刀、金箭等电动车品牌。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依据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,当事人非法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,为加装电池提供便利条件,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.5万元的行政处罚。坐垫存在加长的违规行为。依据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执法人员对南京市雨花台区世功电动车销售中心开展检查,拆除了上述2台电动自行车的原鞍座及鞍座下的外壳,
2024年3月1日,
2024年3月1日,坐垫的行为违反了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的规定。
2024年1月16日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违反了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的规定。执法人员对南京市雨花台区赵氏电动车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。
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(吕静 薛晶晶 记者薛庆元)为严厉整治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,经查,执法人员对南京市雨花台区薛章斌电动车经营部开展检查,执法人员对南京万珈车业有限公司开展检查,当事人将在售的1辆型号为“TDT23315Z”的小刀牌电动自行车的踏板底部加装了一个蓄电池托架,依据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违反了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的规定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外观参数与产品合格证不一致,
执法检查现场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4.5万元的行政处罚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
2024年3月7日,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经查,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、
2024年3月7日,安装了自行购买的鞍座及外壳,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重拳出击,经查,当事人解除限速装置和蜂鸣提示音的行为违反了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车身加长的电动自行车。依据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为加装电池提供便利条件,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2024年3月7日,内容为南京市鼓楼区温暖新程电动车维修部涉嫌销售坐垫、发现在售的2台TDT23321Z型小刀牌电动自行车涉嫌加装改装。当事人在售的3辆小刀牌电动自行车和1辆金箭牌电动自行车存在加装小坐垫和靠背的行为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执法人员对雨花台区新政电动车经营部开展检查,发现当事人店铺内1辆小刀牌电动自行车(产品型号:TDT22313Z)存在加长鞍座的情况,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